2017年第4期 总第90期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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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
2013年下半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2015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一带一路”建设是开放的、包容的,欢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积极参与,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积极响应。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各国国计民生,加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利于带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促进世界经济繁荣,这是中国与各国的共同愿望。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古丝绸之路在能源合作领域焕发新的活力,促进各国能源务实合作迈上新的台阶,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并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
一、全球能源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能源形势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全球能源供求关系总体缓和,应对气候变化进入新阶段,新一轮能源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能源治理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的目标还远未实现,各国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
加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旨在共同打造开放包容、普惠共享的能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提升区域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区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现区域能源市场深度融合,促进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以满足各国能源消费增长需求,推动各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当前,中国能源与世界能源发展高度关联。中国将持续不断地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深度融入世界能源体系。加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既是中国能源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各国能源协同发展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为全球能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合作原则
(一)坚持开放包容。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强各国间对话,求同存异,共商共建共享,让合作成果惠及更广泛区域。
(二)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关切和合作意愿,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各施所长,各尽所能,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方潜力,实现共同发展。
(三)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开展能源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四)坚持安全发展。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提高能源供应抗风险能力,共同维护国际能源生产和输送通道安全,构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
(五)坚持绿色发展。高度重视能源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严格控制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各国能源绿色高效发展。
(六)坚持和谐发展。坚持能源发展与社会责任并重,重视技术转让与当地人员培训,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福民众。
三、合作重点
我们倡议,在以下七个领域加强合作:
(一)加强政策沟通。我们愿与各国就能源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充分交流和协调,联合制定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推进务实合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加强贸易畅通。积极推动传统能源资源贸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能源资源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增强能源供应抗风险能力,形成开放、稳定的全球能源市场。
(三)加强能源投资合作。鼓励企业以直接投资、收购并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多种方式,深化能源投资合作。加强金融机构在能源合作项目全周期的深度参与,形成良好的能源“产业+金融”合作模式。
(四)加强能源产能合作。我们愿与各国开展能源装备和工程建设合作,共同提高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实现互惠互利。开展能源领域高端关键技术和装备联合研发,共同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深化能源各领域的标准化互利合作。
(五)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和扩大油气互联通道规模,共同维护油气管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联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探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不断提升电力贸易水平。
(六)推动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推动实现各国人人能够享有负担得起、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促进各国清洁能源投资和开发利用,积极开展能效领域的国际合作。
(七)完善全球能源治理结构。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基础,凝聚各国力量,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合作。
四、中国积极行动
我们将依托多双边能源合作机制,促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向更深更广发展。
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共同推进能源合作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双边能源合作机制的作用,协调推动能源合作项目实施。
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东亚峰会、亚洲合作对话、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国-阿盟、中国-海合会等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
继续加强与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能源论坛、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能源宪章、世界能源理事会等能源国际组织的合作。
积极实施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推动中国-阿盟清洁能源中心和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建设。继续发挥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东亚峰会清洁能源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
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供平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扩大各国间能源智库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各国间人才交流和信息共享。
五、共创美好未来
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是中国的倡议,也是各国的利益所在。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愿与各国携手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能源合作,并欢迎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积极参与。
中国愿与各国一道,共同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各方利益的项目,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争取早日开花结果。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是互尊互信、合作共赢之路。只要各国携起手来,精诚合作,就一定能够建成开放包容、普惠共享的能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返回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信息简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保持较快增长,新增装机达到721万千瓦,与2016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478万千瓦,同比下降23%;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43万千瓦,同比增长151%。新增装机呈现集中式光伏电站降速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速的态势。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8463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718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275万千瓦。
从光伏发电装机分布来看,中东部地区成为全国主要增长区域,新增装机639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89%。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发展继续提速,主要集中于浙江、山东、安徽和江苏四省。
全国各省(区、市)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信息简况详见附表。
附表:
*注:1、表中数据大于等于1时,精确到个位;小于1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2016年广西的分布式发电统计数据存在误差,为0.7万千瓦,在本表数据中进行了相应核减,故其新增装机容量小于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返回
国家发改委公布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
5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官网对外正式发布了《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获批。
通知指出,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重点在于技术集成应用和运营管理模式、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微电网内部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按程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执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投资经营主体,如满足第二类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在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作为第二类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开展售电业务。梳理项目名单时发现,山东是同期中入选项目最多的省份,共有5个项目(分别位于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临港工业园区、济南积成工业园、济南经开区、泰安);其次为浙江有4个项目(位于嘉兴、温州、舟山、瑞安)和河北3个项目(张北、崇礼奥运专区、崇礼群微电网);
北京(延庆、海淀)、安徽(合肥、天长)、甘肃(玉门、酒泉肃州)、广东(广州、珠海)各有2个项目;其余一个的有:山西(太原)、吉林(白城)、陕西(宝鸡)、贵州(毕节)、上海(临港)、福建(福鼎)、宁夏(吴忠)和江苏(苏州)。
以下为文件原文
通知指出,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重点在于技术集成应用和运营管理模式、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微电网内部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按程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执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
全国各省(区、市)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信息简况详见附表。返回
阳光电源入选国家发改委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公布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阳光电源作为“合肥市高新区微电网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入选。
“合肥市高新区微电网示范项目”由两个子微网构成,包含光伏发电8MW,两个2MW/4MWh的储能系统,以及22台250kW的充电桩;子微网之间通过虚拟电网的方式互联,并通过电力交易的方式统一结算,其供能范围不仅能满足阳光电源产业园区的用电需要,同时还能覆盖合肥高新区临近的企业、科研机构及相关配套服务机构。
“该项目涉及微电网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营与管理,集结多个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该项目的负责人胡兵博士表示,阳光电源掌握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发电系统接入技术、储能技术,并建有可实现多能管理的iSolar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项目的获批,为下一步深入探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区域能源互联网及售电业务等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
自1997年成立以来,阳光电源积极承担新能源领域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示范项目,与中国电科院、清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长期技术合作,为实现我国光伏、风电的大规模应用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深耕新能源产业20年,这种技术层面和应用层面形成的“最强合力”,也为阳光电源的品牌建设工作不断注入创新和技术的基因,成就行业领跑地位。返回
易事特荣登《2016年度广东省企业专利创新百强榜》
4月27日,2016年度广东省企业专利创新百强榜发布会在广州盛大开幕,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与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发布了《2016年度广东省企业专利创新百强榜》。省知识产权局谢红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辞,各地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媒体等近200名代表共同参与见证了广东专利百强榜的发布。
此次百强榜单是以企业专利的数量规模、质量水平、结构布局和转化效益四大维度设定的综合评价指标评选而来,是衡量广东省企业创新创造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地区创新实力、综合竞争力、经济可持续发展力的标尺。因此,客观评估企业的专利创新实力对企业自身及地区的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荣誉上榜。作为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易事特把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因,先后聘请轨道交通电气专家钱清泉院士和新能源专家张榴晨院士率领的科技攻关团队,组建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十大高端科研平台;拥有研发人才7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博士后、工程硕士和专业人才为主导,科技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为主要力量的人才梯队;积极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全国二十多所高校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截至目前,集团新产品销售额占比超过60%,新产品销售利润占比超过70%,拥有700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掌握了60多项核心专利,参与起草及制定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17项,并于2015年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在未来的发展中,易事特将进一步提高创新知识产权的质量和保护力度,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高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易事特“百年品牌、千亿市值”的愿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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